法會
佛教稱儀式為儀軌或法事,主要的儀軌分為講經、日常朝暮課誦、道場懺法三種,儀式音樂以音聲讚唄為主,法器因此簡單引領節奏曲調而不複雜。講經法會一直是寺院弘法的重要活動,相對於僧人教育的講經,還有對俗眾開放的俗講。日常朝暮課誦則是所謂的「六時行道」,在日夜六個時段中(晨朝、日中、日沒、初夜、中夜、後夜),不斷提醒自己發願懺悔;,其中的早晚課誦是全寺成員一起進行。這三種法事由晉道安制定《僧尼軌範》起,沿用至今,仍為中國佛寺的標準作息。
另外構成佛寺年度儀式的結構,則是佛菩薩的誕辰與成道日之類以及僧團結束安居(梵語Vaysika,意謂雨期)坐夏之後的盂蘭盆會。原本印度僧團不能常駐一地,只有夏天的雨季來臨,僧人為避免採殺地面蟲類與草樹新芽,才會聚集安居,不再出遊。等到三個月後完滿,整個社會大肆齋僧慶祝。根據佛教經典原意是餓鬼地獄道眾生無法進食,憑藉供養僧人的功德,才能得到餵食。此一慶祝僧團坐夏的儀式,在中國與中元節結合,齋僧功德轉化成普渡眾生。但是僧團以及佛教徒仍然繼續在安居坐夏後舉辦齋僧活動,並且固定於農曆七月十五日超度歷代祖先。(以下日期全採用農曆)
中國佛寺經常舉辦的佛菩薩聖誕法會,包含佛誕日(四月八日)的浴佛、佛涅槃日(二月十五日)、阿彌陀佛聖誕日(十一月十七日)、彌勒菩薩聖誕日(正月初一)、地藏菩薩聖誕日(七月三十日)以及觀音菩薩的聖誕日(二月十九日)、成道日(六月十九日)、出家日(九月十九日)。這些佛菩薩聖誕日不僅寺院舉行法會,而且也在民間衍生不同的組織活動,譬如明清時後在佛誕日煮豆結緣,組織善會共同煮食各類顏色的豆粥;環繞二月十九日前後的觀音朝山活動,為普陀山等地觀音道場帶來人潮。
唐代僧尼居士聚集的齋會(含八關齋戒以及供僧)也使用讚唄。宋代中國佛寺經濟由依賴田產改成儀式收入,出現大型法會如水陸、焰口等偏向社區福祉者,佛教的法會形式越趨複雜。原來佛教的服務性儀式以悼亡超度為主,水陸法會全名為「法界聖凡水陸普度大齋聖會」,將濟度眾生的範圍推廣到極致。水陸法會結合梁武帝的「六道慈懺」和唐代的密教冥道無遮大摘,施食供養對象分上中下三界。上界為法界諸佛菩薩、緣覺、聲紋、明王、八部、婆羅門仙;中界為梵王帝釋二十八天、盡空宿曜一切尊神;下界含五岳河海大地龍神、往古人倫、阿修羅眾、冥官眷屬、地獄眾生、幽魂滯魄、無主無依諸鬼神眾、法界旁生。水陸法會供養照顧的天神星宿、河岳精靈、地獄孤魂,顯示佛教與中國的宇宙觀合流,以及「餵食供養」的重要性,已經遠超過佛教回項功德的作用。
其他佛教悼亡向的儀式則集中在葬儀與懺儀,一般均通稱為經懺,但是仍以法會形式進行,只是規模大小不同。懺法起於梁武帝的梁皇寶懺,追溯為歷代懺法之源流。隋唐各別宗派依照其主依經典而發展懺儀,依經作懺均為修行儀軌。宋代懺法更加發展,許多僧人以編寫經懺聞名,明清僧人循之各創儀軌。明代國家紛佛寺為禪、講、教三宗,教宗即為法律准許舉行經懺的瑜伽教僧。放焰口分為消遭延壽的陽焰口,以及追荐亡魂的陰焰口,可在寺院或喪家舉行,但是一定要在晚間舉行。動用的僧人至少七名,多則十三或十五人。儀式中由齋主(又稱功德主或施主)上香禮拜,由僧眾登壇誦咒、召請神靈魂魄後,變空手印以及破地獄施食。眾僧唱誦悼詞與祭文後,齋主的請孤魂或祖先即獲得超渡。
現時宮廟請道士舉行簡要的儀式,民間常稱為「法會」,其實在始創期道治內舉行儀式均稱為齋會,並未使用法會一詞,以免與當時佛教所行的相混淆,如無遮法會之類。但是在道教科儀類書中也偶爾可見,仍然用於指稱齋法之會,或作為性質相近的泛稱,如宋代《道門定制》卷二〈五路牒〉所稱:「接引亡魂,來臨法會」,至今也會見於科儀書中;或如宋代寧全真(公元1101-1181年)、林靈真(公元1239-1302年)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》在〈九煉表〉援佛教之意,也方便稱為「無上九幽玉匱明真普度無間黃籙大齋」,無間即無遮,所說「乘此無遮法會,普度萬類眾生,咸登道岸」諸語,即是借喻佛教的無遮法會,表示其規模極大。現在民間所常用的「法會」之名,並非維持道教的本意,而是受到佛教舉行法會的影響,如延請道士在九月初一到初九慶祝九皇,民間習慣稱為「九皇齋戒法會」;或是祈求財神的儀式就稱為「財神法會」之類,都形成道教也有舉行「法會」的印象,並以此區別於大型的建醮;其實按照道教傳統的使用法,均應稱為「九皇齋」、「九皇醮」或「財神醮」(另外參考「作三獻」條)。
【撰寫者】
李玉珍(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副教授)
李豐楙(政治大學宗教所講座教授)
【參考文獻】
1. 賴永海主編,《中國佛教百科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1,頁147-198。
2. 呂澂等編,《中國佛教人物與制度》,臺北薈文堂出版,1987,頁433-468。